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征集中国与北欧绿色可持续发展科技合作成果的通知》(附件1)予以转发,为做好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一)该成果符合中国以及丹麦、瑞典、芬兰等国家产业政策、标准和相关法律,已在国内或在北欧国家有示范应用,进行市场化推广潜力大。
(二)技术知识产权明晰,风险可控,经济效益显著。
(三)技术成果涵盖清洁能源技术(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碳捕集与封存(CCUS)、绿色交通与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建筑、极地与气候变化研究等领域。
(四)所申报材料均为可公开信息。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认真填写附件2(电子版及PDF盖章扫描版)、附件3(电子版)和附件4(电子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并于2025年5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ychgk@mail.jnmc.edu.cn。
联系人:尚超
联系电话:0537-3616216
附件:
附件1 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中国与北欧绿色可持续发展科技合作成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