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济宁科技创新优秀团队、济宁科技创新先进院所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4)予以转发,请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已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团队的不得申报。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15日15时前将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jhk@mail.jn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田壮
联系电话:0537-3616215
附件4 关于做好优秀团队、先进院所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