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大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行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与济宁革命历史有关的纪念馆、纪念地、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2.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展览馆等;
3.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民俗馆、文艺演出场馆等文化单位;
4.历史、文化景区;
5.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单位所属与社会科学相关、具有一定特色、对公众免费开放或承担部分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功能的实训基地、实验中心、展示馆、陈列室交流中心等;
6.其他传播、普及社会科学的场所和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健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群众性、经常性、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且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2.具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经费、场馆、设施, 具有系统的展陈资料,能够承担社科普及教育任务;
3.积极参加所在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参加志愿服务人数占单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志愿服务时长每人每年不少于10小时;
4.收费的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每月至少保证2天(周末)免费为公众开放;
5.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及《济宁市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初审,实地考察过后方可组织申报,切实做好推荐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
2.《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由各申报单位签字签章后,于2022年10月25日下午五点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相应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3.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人:潘衍有,电话:3616217(15254778525)。
附件:
科研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