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平台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6-05-10浏览:189

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校科研平台的运行情况,督促科研平台建设,现启动我校科研平台2025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上级平台: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立项建设的重点(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省部、市厅各级各类平台;本年度上级部门完成验收的平台可以免交平台总结报告,需在汇总表标注。

2.校级平台:经学校发文成立的研究所(室、中心)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平台经费匹配的依据

3.相同团队相似研究方向不同级别的平台,以最高级别的平台为主参加考核请在平台清单注明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不按时进行整改的平台,视为主动申请撤销。

二、考核内容

科研平台考核依据平台建设任务书进行,对照平台建设任务书及相关管理要求,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达到立项单位阶段性考核目标。平台建设任务书中明确的平台研究人员完成的且符合平台认定要求的成果纳入考核范围。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各科研平台依托学院(单位),首先对本学院所有科研平台进行统计,填写《济宁医学院科研平台清单》(附件1),对照建设要求对所属科研平台进行认真自查,填写《济宁医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仅供参考)(附件2),学院(单位)进行考核并明确考核意见。

2.集中汇报答辩。科研处依据学院(单位)对所属科研平台考核情况,采取集中答辩方式进行,各平台负责人准备5-8分钟PPT,进行集中答辩。

四、相关要求

各科研平台应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仅供参考),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继续经费支持建设和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平台的主要依据,请各科研平台高度重视。

其中科研平台清单、建设总结报告电子版5月15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kypt@mail.jnmc.edu.cn邮箱,纸质版(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211室。现场集中汇报答辩另行通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授权人进行答辩。

联系人:张华丽

联系电话:18253735861(665861)

 附件:附件1.济宁医学院科研平台清单.docx

       附件2.济宁医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编写提纲(2025).doc

                             科研处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