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宁医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0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加强二级单位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管理,根据《济宁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济医院字〔202578号)文件精神,拟对各单位学术分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组成

(一)各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低于5人的单数,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二)各单位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为所在学院分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三)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四)可连选连任,连任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

二、委员任职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委员产生程序

各单位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换届结束后,将新一届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名单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1128日(周五)前完成学术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并将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名单(附件)和《学术委员会章程》报送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送至科研处(办公楼209)。

联系人:荣晓菲

电话:0537-3616398

电子邮箱:kyxscx@mail.jnmc.edu.cn

附件:附件: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docx

                                     科研处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