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01浏览:11

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发〔2018〕17号)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且于202412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于8月15日前向推荐单位提交,逾期不能提交。我校推荐途径为“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

(二)学校于8月19日前通过平台查看成果审核情况,通过审核的成果下载打印推荐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三)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成果。申报单位可于9月5日以后,通过平台查看推荐情况。

三、推荐要求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需对推荐成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无误后,于8月11日17点前提报申报统计表(附件2,Word版)和签字签章的《成果政治导向把关审读意见》(附件3,PDF版)报送至科研处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衍有

联系电话:0537-361621715254778525

附件:

附件1 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pdf

附件2 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统计表.docx

附件3 成果政治导向把关审读意见.doc

 

 

科研处

20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