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助力我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市科协拟联合市科技局、市老科协共同开展2025年度济宁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推荐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遴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推荐至组织单位;
2.组织单位联合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打分;
3.对入选者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公示期结束后,建立济宁市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库,面向入选者提供为期两年的托举服务。
二、推荐渠道及数量
托举工程候选人的推荐单位为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县市区(功能区)科协、科技局、老科协,高校科协与企事业科协,市老科协“老专家带徒、青春拜师、技术传承“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参与单位。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同一候选人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
三、托举工程候选人条件
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济宁市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托举服务内容和方式
组织单位将依托人才荟聚、学术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组织吸纳、政治引领、学术交流等方式为入选者提供托举服务,具体包括:
1.入选者托举期内依申请成为市科协主管市级学会的个人会员,表现优秀者可推荐为理事候选人;
2.对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者,可推荐加入省科协主管的省级学会及相关的专业委员会;
3.组织入选者在托举期内参加各级科协、科技局、老科协及推荐单位举办的学术沙龙、人才交流、国情省情研修活动;
4.按照学科类别和专业方向,选派至少1名与入选者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托举期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5.入选者的科研成果符合发表条件的,市科协将积极推荐至省科协主办的省级期刊上发表;
6.入选者符合省、市相关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给予优先推荐;表现优秀的入选者可推荐参与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五、托举工程入选者的主体责任
1.积极参加各级科协、科技局、老科协及推荐单位开展的学术沙龙、技术对接、科技政策宣讲、产学研合作、建言献策、座谈交流、导师带徒等各类活动,积极联系服务与自己专业领域和科研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定期面向公众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志愿服务等。
2.托举期满后,入选者应提交个人学术成长总结报告,对托举期内自身能力提升、成果突破、服务成效等情况进行深入总结。
3.积极回馈社会,有能力时主动帮助其他有需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六、入选者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
1.加强政策支持及资金保障。在申报课题、申请项目、发表论文等方面优先给予入选者一定支持。
2.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指导入选者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督促入选者认真研发课题、撰写论文,提升自身科研能力。
3.托举期满后,指导入选者提交个人成长总结报告,对入选者托举期内各方面表现情况提出鉴定性意见。
七、入选者在托举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终止托举服务
1.因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的其他缘由向所在单位辞职,被所在单位辞退、开除;
2.调任至其他单位,或本单位选派至其他单位交流时间超过半年以上;
3.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学术剽窃、学术侵权、不守科研伦理规范等学术不端行为;
4.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其他需要终止托举的原因。
八、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推荐,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确定的推荐候选人等情况须形成推荐情况报告。
2.推荐单位和推荐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应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3.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九、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推荐表,按要求准备佐证材料,于2025年4月7日17点前将材料纸质版1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报送至科研处,word版发送至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衍有 联系方式:3616217
科研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