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1浏览:10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专利、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的工作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2 号)要求,我校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全面盘点,构建学校存量专利库。采用“学校—二级单位—发明人”三级组织开展盘点工作,科研处统筹,专利发明人全员参与。采取发明人(若为学生由指导老师负责)负责建档录入。第一发明人已离职,则由第二发明人负责盘点,依次类推。二级单位和科研处两级审核工作机制。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科使用二级单位管理员子账号(账号由科研处提供)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盘点对象:2023年底前授权的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2024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进行常态化的盘点工作。

二、盘点步骤

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的专利盘活系统,对于济宁医学院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全部有效专利,开展全面盘点工作。   

1.二级单位管理员创建账号。二级单位管理员根据《发明人账号批量创建模板》(附件2)为发明人批量创建账号,完成账号分配工作。我校现有117项专利纳入基础数据库,发明人详细信息见《济宁医学院待盘活有效专利清单》(附件3)。

2. 发明人建档。发明人登录激活账号,点击对应专利的“建档”启动建档。建档采取“谁建档谁维护”原则。简单勾选:是否属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专利实施状态(含产业化)、转化意愿、技术成熟度、专利价值分级自评。填写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本专利对应的产品、技术优势、性能指标描述、产业化前景描述。具体操作详见《专利盘活行动发明人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附件4)。

3. 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负责跟踪发明人建档情况,提交的建档信息,统计当前建档进度。具体操作详见《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附件5)。

三、相关要求

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存量专利盘活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考核中,对按要求进行盘点的授权专利不予认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须在331日前完成所有专利盘点入库工作并考核。各二级单位请于33117:00汇总电子数据发送至任强OA邮箱。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任强  电话:629780

 

 

附件

附件1《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pdf

附件2 发明人账号批量创建模板.xlsx

附件3 济宁医学院待盘活有效专利清单.xlsx.xlsx

附件4《专利盘活行动发明人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pdf

附件5《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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