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4-02-28浏览:10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人员或非全职聘用人员,双聘人员原则上需通过我校申报。

2.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函。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符合《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申请规定”中的申请条件,并符合限项申请规定,具体内容可查阅:

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images/xmzn/2024/pdf/fj20240108_01.pdf

申请流程

集中受理期可申报的项目类型共14类;不在集中受理期的,全年随时发布指南,按照指南规定的时间接收申请。所有项目均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1.申请ISIS系统账号,完善个人信息。未申请ISIS系统账号的请联系学院登记申请。注:申请人务必在ISIS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逐一核对包括论文在内的所有成果的信息,研究生阶段导师、博士后导师不能为空。

2.撰写申请书。登录ISIS系统,根据所申请项目类型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正文必须下载系统中最新的正文模板,撰写完成后,生成申请书草稿

特别提醒:

1)“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已成为不予受理最主要原因。各学部尤其是生命和医学部各学科明确说明了不受理的研究内容。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

2)使用2024年最新模板。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制作、申请书正文、预算编制、附件上传等均应使用系统中提供的2024年最新模板,严格按照各学部、各类型项目具体要求填报。

3)知情同意全覆盖。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参与者在申请书中签字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重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其他注意事项

1. 伦理审查表申请与办理

项目申请人请按照相关基金委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请自行填写《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或《医学伦理审查表》,交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送至科研处,学校统一办理伦理审查后返回各申请人处。

2.关于科研诚信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须对申请书中所列论文,尤其是代表作的标注对照原文逐一核查,严防随意调整顺序、删减作者,此为初筛重点,情节严重的基金委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基金委对申请书全文内容进行相似性检查,与已获资助项目、未获资助项目(包括同课题组其他成员申请未中的)及同一年度其他申请项目的内容相似度过高,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3.相关网址

2024年项目申请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在线填报系统(ISIS):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也请关注界面中重要提示”“帮助中心”“常见问题等模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

https://kd.nsfc.cn/,可进行信息检索,查阅项目摘要、结题报告等信息,供参考使用。

申报时间节点与上交材料

1.申请书在线填写完成后(请注意随时保存,如有技术上问题请点击系统界面最上方在线咨询),于38日下午17点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务必保证提交的版本格式无误、内容、附件完整无缺项,申请书内容可继续修改完善),同时必须提交《形式审查表》(附件1)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附件2),各单位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本轮申请书将全部退回,申请人可按照修改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2.最终稿请于313日下午17点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各单位提交《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学校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需要修改的申请书将退回,申请人修改后及时提交,学校最终提报基金委的时间是318日。

特别提示: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形式审查表》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的,各单位和学校将不予接收。

请各位老师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准时提交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瑞蛟,电话:0537-3616216,邮箱:kychgk@mail.jnmc.edu.cn

附件1:2024年国基金形式审查表.pdf

附件2: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docx

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docx

附件4: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