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全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布局,夯实学校发展根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本科高校学科梯队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6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对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校级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开展审核论证(我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论证时间
全省统一审核论证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9月20日,具体时间将由学校和专家组协商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二、审核论证程序
(一)审阅材料。专家进校前,论证高校应至少提前3天向论证专家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和各相关学科建设方案、任务书等材料。
(二)听取汇报。专家进校后,论证高校应主持召开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审核论证工作汇报会,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学科分层次建设的主要考虑及具体建设计划(具体建设学科应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各层次学科的中长期建设目标和2025 年、2030年阶段性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举措(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三)实地走访座谈。专家组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和汇报情况,分别走访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系),访谈校领导、职能部门和院(系)负责人,必要时可组织召开学校管理人员、院(系)教师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学校教职工对校级高水平学科建设的认识,并评估建设目标和建设举措(任务)的科学性、可行性等。
(四)集体讨论论证意见。专家组长组织全体成员根据任务分工,将个人意见和建议提交专家组会议集体讨论,并在认真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反馈学校的论证意见。
(五)反馈论证意见。专家组主持召开审核论证反馈会,集中反馈论证意见,参加人员为论证高校校领导、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同志等。反馈学校论证意见应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学校下步如何高质量推进学科建设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建设方案
审核论证结束后,学校将参照专家组反馈意见,组织校内相关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本科高校校级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审核论证,是对全省高校学科建设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全面“巡诊评估”,同时也搭建了高校间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珍惜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认真做好专家组进校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支持专家组开展工作。
(二)科学指导。专家组要全面了解学校发展状况和学科分布情况,指导论证高校树立学科思维,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修订和完善学校学科专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突出差异化发展、集群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长板做长,逐步形成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重点突出、梯次分明的“雁阵式”学科专业发展体系,夯实学校发展根基。
(三)材料准备。请各相关学科进一步整理完善各自学科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提前准备好PPT等学科相关汇报材料,于8月25日前将电子版(Word 格式和加盖学院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分别以“XXX 学科建设方案.doc”“XXX 学科建设方案.pdf”“XXX 学科建设任务书.doc”“XXX 学科建设任务书.pdf”命名)发送至学校联系人OA邮箱。
2022年8月15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将本单位负责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论证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学校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潘衍有,联系电话:3616217。
附件:
科研处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