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7-21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围绕济宁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现开展2023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报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3.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项目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

4.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同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重复申报。

5.市直项目通过其主管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熟悉我市市情,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项目。

4.项目申报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5.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二、研究方向和支持方式

具体研究方向见《2023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研究要立足我市实际,技术路线可行,形成一批科技报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为科技决策服务。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项目负责人在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zqt.jiningdq.cn/technology/src/views/index.html)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为优化申报流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全程网办,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2.申报流程。在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帐号登陆后,通过点击首页“软科学申报”飘窗或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申报管理”。在“软科学申报列表”中“新增”进行申报书填写提交。项目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提交至项目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推荐至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提交至市科技局。

3.审核帐号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网址为:https://zqt.jiningdq.cn/technology/dist/index.html#/login?redirect=%2Findex。单位(法人)账号由主管部门与平台技术对接后统一开通(审核账号、密码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或开通)。

(三)注意事项

1.指南内容在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中发布。

2.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受理时间

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时间截至7月30日下午17:30,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时间截至8月7日下午17:30,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止为8月14日下午17:3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

(五)联系方式

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7616556008  15562300503;登录支撑:15553705107

济宁市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7-3379993

学校联系电话:0537-3616217 15254778525

 

附件:附件 2023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研处  

2023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