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4浏览:152

各单位:

    为提升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助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在中医药重大疾病、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等领域,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与应用研究,实现用现代科学解释中医药,产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济宁医学院。申报单位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原则为:青年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面上项目不低于3万元/项,重点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

(二)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面上项目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含)以后出生],申请重点项目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11日(含)以后出生]。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正在承担国家、省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3.申报主要内容超出《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或已获其它项目(基金)资助的;

4.有延期项目尚未结题者。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作为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国家部委、省相关厅局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

(三)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如有涉及伦理审查的项目,务必将伦理审查申请与申报书一同提交。

(四)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五)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者不予受理。

(六)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获批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的二级单位限报4项,其他二级单位限报2项。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按照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三种类别分别进行申报。

(七)继续面向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设立“中医药特色疗法研究”专项,申报项数不计入申报限额,非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申报“中医药特色疗法研究”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二级单位请于74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书(上、下册)(附件2-3,一式1份)、2022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二级单位)(附件5)报科研处计划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个人)(附件6)由二级单位留存备查。

(二)学校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限额推荐,推荐上报的项目申请人登陆“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124.133.43.204:81/)”进行网上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壮

联系电话:0537-3616215

邮箱:kyjhk@mail.jnmc.edu.cn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书(上册).docx

附件3.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书(下册).docx

附件4.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docx

 附件6-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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