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6-08-25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组织方式

(一)本次申报项目分为软科学、产业升级、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及应急防控专项、农业和社会科技(含医养健康类)和产学研合作6个类别。各类别重点领域方向见附件1。

(二)项目采取竞争择优形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适用性。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与管理制度。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项目的经济能力。所申报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预期效益,评审专家对项目效益评判情况作为项目论证的重要衡量条件之一。

(四)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鼓励申报单位通过技术引进、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研发等方式开展技术创新。

(五)项目申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截至项目申报时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存在“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等情形。

(六)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

(七)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八)2025年度已立项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企业、累计2项以上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计划申报。本年度只能申报或参与申报一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校、科研机构上述限制对象为项目负责人(另有要求的除外)。申报人员在申报时无未结题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参与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九)符合2026年重点研发计划各类项目重点领域方向。

(十)应当具备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一)严禁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重复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留存二级单位备查。申报单位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版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下载填写《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审核推荐。二级单位对《申报书》进行审核汇总后,一式一份并附《推荐汇总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9月2日前报科研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立项。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组织评审,择优经公示后予以立项支持。

四、联系方式

1.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类)

政策法规科,咨询电话3379993;

2.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升级类)

规划资配科,咨询电话3379709;

3.市重点研发计划(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类)

成果科,咨询电话3379769;

4.市重点研发计划(安全生产及应急防控专项)

高新科,咨询电话3379956;

5.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科技类)

农社科,咨询电话3379991;

6.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类)

合作外专科,咨询电话3379755。

附件:

1.2026年度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领域方向.docx

2-1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书.docx

2-2.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产业升级类、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类、安全生产及应急防控专项类、农业和社会科技类).doc

2-3.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医养健康类).docx

2-4.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产学研合作类).doc

3.2026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