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22浏览:1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6〕18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挖掘整理我校传承有序、疗效显著的中医药特色资源,做好省级中医药特色疗法征集申报工作,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基于长期实践积累、世代传承,或在传承基础上创新发展,具有较高医疗、技术、经济价值的中医药诊疗技术、方药及制剂、文献等。具体包括:

(一)中医药诊疗技术:在长期教学、临床、科研实践中创立、发展、重新挖掘和整理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或疗效显著、独创独有的诊疗方法、技术。尤其是针对中医优势病种或重大慢病具有显著特色和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散落在民间,在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使用,未纳入中医药高等教育教材或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且疗效显著的传统中医药诊疗方法、技术。

(二)方药及制剂:包含中医药经验方、中药特色炮制技术和特色制剂方法。具体如下:

1.中医药经验方。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在各级医疗机构或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广泛使用,对某一类疾病或证候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秘方、验方。

2.中药特色炮制技术。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不同于药典所载、具有鲜明炮制特色或炮制后药材产生独特疗效的中药特色炮制技术。

3.特色制剂方法。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以中国传统药物为原料,具有较为独特的加工制作工艺,制成具有一定规格且有独特疗效中药制剂的特色加工技术。或在医疗机构长期应用、疗效确定、产生了较好地社会经济效益的院内制剂。

(三)文献:是指散佚在民间的中医药古籍孤本、刻本、

手抄本等。

二、申报条件

遵循“疗效为本、特色突出、传承有序、群众认可”原则,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形成,对某类或某种疾病具有良好临床疗效,在当地或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口碑良好,无不良声誉。

(二)能够较好体现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不同于公知公用的、符合中医药自身规律的项目(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或使用经典方剂加减者除外),具有简、便、验、廉等特点。

(三)有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在传承应用,传承时间为不少于三代或不低于50年,对于符合中医药理论或传统医学知识的独创独有项目,可不限制传承代际和传承时间,但至少应用30年以上且疗效显著。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1.系统填报:申报人登录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管理系统(https://tslf.sdutcm.edu.cn/)开展线上填报。校内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用于校内审核校验);省级系统申报截止:2026年8月31日。

2.各学院教师申报项目由所在学院做好材料真实性初审审核完成后统一汇总并将《2026年度济宁医学院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汇总表》发送科研处邮箱(kycgzh@mail.jnmc.edu.cn),科研处对全校申报项目统一汇总,开展遴选审核,按上级要求完成后续报送。

重要提示:申报全过程须严格做好技术秘密保密,切实保护项目知识产权。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动员中医药、中西医结合、药学相关教师及临床医务人员,梳理本单位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经验方药、制剂、古籍文献资源,严格对照征集条件遴选项目,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校内咨询:科研处王希生,联系电话:669770

省级业务咨询:

1.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

邢冰琪、王雨,电话:0531-51766416、0531-51766209,邮箱:sdzyykjc@shandong.cn

2.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

徐慧蓉,电话:18563773143

附件:

鲁卫函186关于做好2026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6年度济宁医学院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项目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6年8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