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的优秀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档发〔2018〕17号)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于9月18日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向推荐单位提交,逾期不能提交。我校推荐途径为“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
(二)学校于9月24日前通过平台查看成果审核情况,退回修改的成果需在2天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三)拟推荐的成果需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下载打印推荐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逾期未上传的取消推荐资格。学校于9月30日以后通过平台查看推荐情况。
三、推荐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成果奖励申报,明确申报要求,鼓励各成果完成人积极申报。
(二)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中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成果的筛选把关和组织推荐工作。应重点推荐已转化应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需对推荐成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无误后,于9月15日17点前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附件2,Word版)和签字签章的《成果政治导向把关审读意见》(附件3,PDF版)报送至科研处211房间,相关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邮件主题: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学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衍有
联系电话:0537-3616217,15254778525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