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合作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6-05-22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互促共进,助力提升区域信用治理效能、以信用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社科联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设立2026年度市社科规“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合作专项,推出一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高质量成果,为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学理支撑与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数量

本年度专项拟立项课题15项,无经费资助。

以下所列选题均为具体选题,申请人须按原题申报。

1.济宁市信用经济体系构建研究

2.数字信用赋能普惠金融的实践探索

3.信用体系建设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4.“信易+”场景赋能民生服务提质增效的路径研究

5.信用数据治理及其高质量应用实践研究

6.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路径研究

7.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以某行业为例

8.诚信文化培育与全民诚信素养提升研究

9.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

10.跨区域信用协同发展机制研究

11.党建引领下“信用+基层治理”模式创新路径研究

12.政务诚信建设与治理效能提升研究

13.个人信用体系构建与普惠应用场景创新研究

14.信用监管规范化运行与信用修复机制完善研究

15.“信用+志愿服务”体系构建路径研究

16.“信易批”信用增值服务与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研究

17.诚信电商品牌培育与信用价值转化路径研究

18.多元共治视角下信用商圈建设的长效机制研究

19.新就业群体信用管理服务机制研究

20.行业协会商会信用建设的引领作用与实践研究

21.传统义利观与现代商业伦理体系建设研究

22.信德文化传承与现代商道伦理构建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注重科研诚信,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4.申请承担规划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应是济宁市域内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专业工作人员和实际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行政管理人员应是副科级以上职务。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经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单位分管领导书面推荐,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二)推荐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3.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统一提交,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保证。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要求

1.本课题由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各县(市、区)社科联、所在高校社科联、市直部门(单位)和市级社会组织等推荐单位集中申报。

2.每项课题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同时还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以上课题。已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课题(不含“乡村记忆·记录村史”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

4.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多头申报。

5.我校可推荐5项

6.本课题不接受市外申报。

)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由所在二级单位集中报送。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填写《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论证活页》(附件2。《申请书》一式4其中1份为匿名版),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5份,全部采用匿名方式,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匿名处理是指将材料中能够透露个人(课题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等)的内容予以隐去。凡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立项资格。推荐单位须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课题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附件4),留存二级单位备查。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申报课题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附件5),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于52717点前报送至科研处211房间

2.课题申报材料须同步提交电子版,且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请以Word、Excel 文档格式制作,并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

(四)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1.课题研究时限为5个月,从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延期即作废。

2.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或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理论文章,篇幅不少于2000字;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必须通过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项目评审

济宁市社科联与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立项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济宁社科联网站和公众号发布。

五、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按照《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附件:

1.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2.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

3.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4.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docx

5.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docx

 

 

科研处

2026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