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4浏览:88

各单位:

为了更好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提高学校青年科研人员培养水平,建设我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范围

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或校外专家(包括校友、柔性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级以上一流学科或省高水平(培育)学科带头人;

(二)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

(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四)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项目;

(五)近5年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首位);

(六)近三年作为末位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10分SCI收录论文至少2篇。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济宁医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于5月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209室,申请表及其他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博士后导师申报-姓名”,发送至邮箱:kyxscx@mail.jnmc.edu.cn。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电子版照片、正高级职称证书、研究生导师资格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论文原文及检索报告及其他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审核签署意见,确定导师名单,并报联合培养博士后设站单位审定。

(三)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四)院长办公会审议。

三、其事项

已聘为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且聘期未满3年者,无需重复申报。

联系人:荣晓菲,0537-3616398,661607

邮箱:kyxscx@mail.jnmc.edu.cn

附件: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docx

 

 

                                        科研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