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高校社科统计工作,需要请各单位协助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校社科统计调查制度
为全面系统了解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科技研究的规模和布局,了解科研人员、组织、结构的现状以及各要素的构成,准确、客观、真实地掌握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现状和动态,为政府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调查制度》。该制度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人力、R&D人员、经费、研究机构、项目、成果和学术交流情况。
社科统计数据是国家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应自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二、统计时段
统计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年度需要各单位协助收集的数据
(一)科研成果
1、要点提示:只有第一署名人,即排在第一个的,为本校在岗在编人员的成果,才允许录入,以避免数据汇总后被重复统计;本校研究生的成果,只有参与了本校某个课题,属该项目成果之一,且其他作者包括本校老师的,才可以录入。
2、成果形式:包含专著、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皮书/发展报告、科普读物、工具书或参考书、古籍整理著作、译著、电子出版物、译文。
(1)“专著”:指有国标书号(ISBN),由正式出版部门出版的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出版物,不包括只有内部准印证的出版物。在此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古籍整理、译著和译文均 不属于知识创新范畴,因此未被归入著作类,分项单列。
(2)“皮书/发展报告”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几年推出的大型系列图书,它们由一系列权威研究报告组成,在每年的岁末年初对每一年度有关中国与世界的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3)“科普读物”就是与科学技术普及有关的书籍。
(4)“译著”、“译文”:只包括外文译成中文的著作和文章。
(5)“电子出版物”: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电子出版物的主要媒介形态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图文光盘(CD-G)、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C-Card)等。
(6)“研究与咨询报告”:指正式提交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数。“被采纳”是指上述成果中具有采用单位证明材料的。
(二)学术交流情况
1、统计目的:主要用于填报本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
2、统计范围:本年度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境内学术交流、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情况,包括校办学术会议、参加学术会议、受聘讲学、社科考察、进修学习、合作研究等学术交流类别。
(1)国际学术交流:指有二个及以上国家的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交流。
(2)国内学术交流:指在国内举行,且只有本国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交流。
(3)与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包括在大陆或港澳台地区举行,有港澳台地区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交流。
(4)校办学术会议:指由学校举办的全国性、地区性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会议和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会议。
(5)其中:赴境外:指赴大陆以外的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次。
(6)受聘讲学:指社科教学与研究人员受对方聘请,传播科学研究与应用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等信息的学术性讲学,包括受聘作学术报告和担任研究生导师。不包括以培训大学专科生、本科生为目的的受聘讲学教师。
(7)社科考察:指中外、大陆同港澳台地区社科教学与研究人员或科研管理人员所进行的以了解对方学术动态、科研计划与管理为目的的交流活动。包括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对应的研究所或大学直接挂钩、互派访问学者的交流活动。
(8)进修学习:指社科教学与研究人员或科研管理人员所进行的人文、社会科学与社科管理方面的学习。
(9)合作研究:指高校与海内外高校或其他研究单位间共同承担的研究项目;包括互派专家学者到对方参加研究的项目。
3、注意事项:
(1)学术会议“参加人次”仅统计本单位参与人次(工作人员除外),一般来说,参加学术会议人员是以提交论文为前题;
(2)“合作研究”应有合作课题, 若“课题数”为0,则合作研究中“派出人次”和“来校人次”也应为0。
四、提交时间及要求
提交时间:2026年1月6日17点前
数据报送前,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纸质版交科研处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邮件主题标明“2025年教育部社科统计数据”。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潘衍有
联系电话:16688039590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