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3浏览: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提升科研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管理办法》,卫健委确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以下简称“科技共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学术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项目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为项目自筹所需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内容须按照《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二)重点支持围绕提升临床疗效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以及传统中药制剂、炮制技术传承及创新应用研究,鼓励支持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培养对象、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积极申报。

(三)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限报1项。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培养对象、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不占限额,我校以上人才共计可限报1项。

(四)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学科类别,作为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国家部委、省相关厅局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五)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立项后在“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者;

2.正在承担局省共建项目和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尚未结题者,或近2年有终止或撤销项目者

3.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账号创建: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医药科研人才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124.133.43.204:81/,以下简称系统),自行注册账号,所属单位选择“济宁医学院”。

2.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人通过中医药科研人才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124.133.43.204:81/)进行线上申报。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申报信息填写,下载《申报单位意见模板文件》并在“项目组承诺”处代表签字后,将扫描后的PDF版上传至系统,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

3.汇总上报:各申请人填写《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将汇总表EXCEL版于11月19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邮箱,签字盖章版《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同步报送。项目申请人签署《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留存所在单位备查。

4.项目评审与推荐:经形式及内容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评审程序。根据限额,择优推荐。

四、联系人

(一)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

人:毕婕妤  王雨

联系电话:17862968381  0531-51766209

(二)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人:梁

联系电话:1866376901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田壮

联系电话:3616215

电子邮箱:kyjhk@mail.jnmc.edu.cn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docx

附件4.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docx

 

                           科研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