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济宁市重点实验室预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9-12浏览:10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根据《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济宁市重点实验室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 符合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向上,应符合济宁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2. 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3. 初步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4. 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5. 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

6. 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联合建设的市重点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市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济宁市***(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并按此进行申报。

(三)学校将会对立项获批市重点实验室依据上级匹配经费予以经费政策支持,并在上级科研平台申报方面优先推荐。

(四)按照《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本着“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采取“个别推荐、专家论证、批准筹建、验收挂牌”的工作流程建设和认定,济宁市将对学校限项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认真编写《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四、预申报材料提交

各单位严格按照《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中的条件、要求,积极认真做好预申报推荐组织工作。请于9月30日17:00前,将预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kypt@mail.jnmc.edu.cn,并与科研处联系确认。学校将对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待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正式通知下发后,再根据要求微调,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华丽:3616225

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