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8浏览: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0 )精神,现就做好 2025 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工作的红线,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立足防范,居安思危,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构建由本单位单位、实验室、实验人员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要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安全人员,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分级分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危险源管理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发生。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环节和工作要求,并认真动员部署、抓好组织实施。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形成实验室安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二)严格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落实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动态更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

(三)严格整改落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开展重点调研。528日前,教务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开展调研工作,重点调研责任体系建立、教育培训宣传、安全准入执行、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落实情况。前期检查中发现过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实验室化学品管控不到位的单位将被列为重点调研对象。

三、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518日前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年)》(附件2附表1)、《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2附表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2附表3)填报。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不含附表)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材料电子版(含材料Word版和PDF扫描版)分别于518日和1010日提交,材料发送至kypt@mail.jnmc.edu.cn邮箱

联系人:教学实验室 韩爽爽 17852850285

        科研实验室 张华丽 1825373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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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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