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工作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一)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二)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三)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委托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受理推荐项目材料。
(二)申报数量要求:根据申报要求,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5项。各单位限报1项,且申报必须符合选题要求,经所在单位审评后,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三)项目申报人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附件2),留存所在单位备查。推荐单位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和《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4),并签字、加盖公章。统一于2025年1月5日17:00前将《汇总表》《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5)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提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衍有
联系电话:3616217
附件:
4.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