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时间:2024-12-20浏览:63

各单位、学院:

619日,山东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第五工作组来我校调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为了落实各高校对于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工作组现场调研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省教育厅决定于1227日来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调研以下内容:

(一)落实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情况,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调研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五)实验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等情况。

(六)消 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门禁监控、实验室防爆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七)用电用水、个人防护等基础安全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购置,化学品存放,实验操作安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特别是实验室化学品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信息化可追溯安全管理),实验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贮存站建设等化学安全管理情况。

(九)实验室资质、场所与设施、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人员管理、操作与管理、实验动物安全、生物实验废物处置等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十)常规仪器设备管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等机电安全管理情况。

(十一)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装置等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管理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专家组听取上半年调研提出问题整改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调研、反馈调研意见等环节。重点对上次调研发展问题较多实验室实现全覆盖调研,并随机抽取部分其它实验室,重点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

(二)专家组向被调研发现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实验室必须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识到实验室安全事关学校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对调研专家组发现的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再落实,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降到最低。针对本次调研的重点内容,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实验室安全分类工作进行再梳理,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要求,对上次整改报送的本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从危险源分类、分级的全面性、科学性、精准性等方面进行复核,确保实验室分级分类准确,按照不同级别类型进行分类管理。

(三)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各单位于1224日前将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信息排查整改信息统计表》(附件1《科研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kypt@mail.jnmc.edu.cn

联系人:张华丽  18253735861

附件:附件1.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信息排查整改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济宁医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1).xlsx

                                       科研处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