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更好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提高学校年轻科研人员培养水平,建设我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范围
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我校在职人员,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指导资格,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级以上一流学科或省高水平(培育)学科学科带头人;
(二)获得泰山学者(含泰山青年)、泰山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及以上称号;
(三)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课题;
(四)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五)近三年以末位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10分SCI收录论文至少2篇。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请填写《济宁医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并附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导师资格证明材料及符合其他条件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及PDF版),于12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发送kypt@mail.jnmc.edu.cn。
(二)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审核签署意见,确定导师名单,并报联合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审定。
联系人:张华丽 18253735861
科研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