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请符合结题验收条件项目的负责人参照《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办理结题手续,撰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附件2)。依托单位对本单位项目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填写《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审核通过后按申报渠道提交到市科技局。
项目结题将采取同行专家评议方式,对项目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以及研究工作质量。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同意结题的视为通过结题,否则视为结题不通过。对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根据专家建议,作出完善工作后重新提交或终止项目的处理意见。
对于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说明项目执行过程和不能结题的原因,经依托单位、推荐部门审查后向市科技局提出延期或终止申请。项目延期一般不超过一次,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二、中期报告
对实施周期2年以上、当前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报告制度。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要求,向推荐部门报告项目中期执行情况。由推荐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
中期报告应对照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阶段性主要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其他市级以上项目情况);下一年度研究计划:当前经费使用情况与后续经费预算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提报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等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项目经费决算一式2份,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各1份。
2.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和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同时整理项目经费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2.依托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要严格把关申报人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加强申报材料审核,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依托单位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日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处理,2024年12月9日前各单位完成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强
电话:15065579780,629780
附件:
科研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