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确保学期末及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情况,现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全部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开放及值班情况
暑假期间确因需要开展科学研究的实验室,填写《假期科研实验室开放情况及值班登记表》(附件1),由单位审批汇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向科研处报备。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
2.实验室分级分类复核认定
针对各单位科研实验室分级分类单位审核上报的的情况,科研处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从危险源分类、分级的全面性、科学性、精准性等方面,对各二级单位的材料进行复核认定。
3.消防器材配置
对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消防器材配置符合灭火要求,数量齐备,维护情况良好,可正常使用。将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填写到《科研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附件2)。
4.危化品使用
加强危化品等使用管理,重点排查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在购置、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化学试剂须进行清晰的标识;危化品须进行规范处置,实验室废弃物暂存装置齐备,废液桶应配置防渗漏托盘。
5.实验动物使用
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管理,排查实验动物在购置、运输、使用及暂存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不得随意设置实验动物暂存点,已设置的限期取消。
6.实验室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演练;实验室应急物资、装备须配置完备;实验室洗眼器和紧急喷淋装置配置齐全,维护良好,使用正常。
7.实验室安全信息标识
检查应急疏散、特种设备、实验室废弃物警示标识等安全标识,确保配置全覆盖、无缺失,内容准确、完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卫生值日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填写检查记录,存档备查,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实验室内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如需开展,必须有指导老师现场指导,且开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内餐饮、留宿。
2.请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3),按照重点整改内容,全面排查实验室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的,在备注栏中写明情况。
3.请各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填写《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信息排查整改信息统计表》(附件4),连同附件1、2于7月7日前提交科研处,材料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kypt@mail.jnmc.edu.cn。
4.7月8-15日,科研处将对各单位科研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联系人:张华丽18253735861(665861)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