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9浏览: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确保我校科研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校实

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22 )精神,现就做好 2024 年度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构建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人员,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的文件。如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安全应急制度、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制度等。

(三)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各单位要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应急演练。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评估。

(四)严格实验室科研活动安全准入制度。各单位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培训,获得准入资格,签订合同或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科研活动之前,项目负责人应对实验项目在实验室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教育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经费保障、物资与设施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设立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实验室工程项目应当依法依规进行。

(六)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的申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全生命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设置实验室化学品(含配制试剂)专用存放空间并按要求科学有序存放,严禁混装、混放。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化学试剂性质分类规范存放,标签完整清晰。实验废物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并送至学校实验室废物暂存处存放并做好登记。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环节和工作要求,并认真动员部署、抓好组织实施。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自查,与617日前形成实验室安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二)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细则,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各单位要确定本单位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省教育厅将对(重大风险)实验室建立台账并重点检查督导。

(三)开展重点调研。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开展调研工作,重点调研责任体系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培训宣传、安全准入执行、安全条件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特别是化学品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信息化可追溯安全管理)等落实情况。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将作为调研重点内容。前期检查中发现过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实验室化学品管控不到位的单位将被列为重点调研对象。

(四)严格整改落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重点调研反馈问题一并严格整改,于923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如存在截止时间未能完成整改的情况,需在报告中进行特殊说明。

四、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61日前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附件2附表1)、《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2附表2)填报;于614日前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2附表3)填报。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不含附表)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材料电子版(含材料Word版和PDF扫描版)分别于617日和923日提交科研处,发送至kypt@mail.jnmc.edu.cn邮箱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特别是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快推进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华丽    1825373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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