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国别、地区和重点领域
(一)乌兹别克斯坦科技合作项目。聚焦能源、化学、 农业、电子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与乌兹别克斯坦开展科技研发、创新应用、技术转移等。
(二)友好省州国家科技合作项目。聚焦绿色能源、人 工智能、数字健康、生命科学、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与德 国巴伐利亚州、加拿大魁北克省等友好省州领导人大会机制 成员国家及日本、韩国等与我省缔结友好省州关系的国家开展技术联合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等。
(三)“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项目。聚焦新能源、高端化 工、绿色低碳、生命健康、气候变化、现代高效农业、现代 海洋等重点技术领域,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联合研发、技术转移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动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四)鲁港澳科技合作项目。聚焦人工智能、医养健康、 生物制药、现代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空天技术等重点产 业领域,支持与香港、澳门等地区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共建创新合作平台等。
二、 有关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决策部 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需求。项目实施能够最 大限度整合配置全球优质创新资源,有效推动海内外产学研 合作、创新平台提质升级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引进,提升 全省开放创新水平,为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应围绕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聚焦“十强”产业和11条标志性产业链难点堵点,突出企业创 新主体地位,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
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
三 、注意事项
(一)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完整填写指南建议信息表并 提供说明报告(附件1);指南建议列示的关键科学问题或技 术清单原则上不超过5项;拟解决关键技术当前技术成熟度等级(附件2)原则上不低于5级。
(二)项目原则上不再下设课题方向。研究内容应突出合作必要性、关键核心技术(科学问题)先进性、突破点和 替代指标;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同时应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项目交 示件须为可检验、可评测、可考核的实有成果(例如产品、装置、设备等),一般应可由下游用户和市场进行检验。
(三)2019以来省级科技计划或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单 位)已经立项支持过的相同或相似的研发内容,不得作为指南建议提报。
(四)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建议人、建议单位、主 管部门重复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对于重复提报的指南建议,将不纳入后续指南建议遴选范围。
(五)本次征集仅需提供指南建议电子版。省科技厅不受理建议人、建议单位直接报送的指南建议,省教育厅作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指南建议的统一审核、推荐、报送工作,2月27日为省科技厅接受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各部门、单位如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申报意向的,请于2月9日前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华丽,18253735861(665861)
附件:
附件1: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信息表及说明报告(参考格式).docx
科研处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