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4-02-07浏览:51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国别、地区和重点领域

(一)乌兹别克斯坦科技合作项目。聚焦能源、化学、 农业、电子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与乌兹别克斯坦开展科技研发、创新应用、技术转移等。

(二)友好省州国家科技合作项目。聚焦绿色能源、人 工智能、数字健康、生命科学、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与德 国巴伐利亚州、加拿大魁北克省等友好省州领导人大会机制 成员国家及日本、韩国等与我省缔结友好省州关系的国家开展技术联合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等。

(三)“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项目。聚焦新能源、高端化 工、绿色低碳、生命健康、气候变化、现代高效农业、现代 海洋等重点技术领域,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联合研发、技术转移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动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四)鲁港澳科技合作项目。聚焦人工智能、医养健康、 生物制药、现代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空天技术等重点产 业领域,支持与香港、澳门等地区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共建创新合作平台等。

二、 有关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决策部 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需求。项目实施能够最 大限度整合配置全球优质创新资源,有效推动海内外产学研 合作、创新平台提质升级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引进,提升 全省开放创新水平,为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应围绕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聚焦“十强”产业和11条标志性产业链难点堵点,突出企业创  新主体地位,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

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

 、注意事项

(一)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完整填写指南建议信息表并 提供说明报告(附件1);指南建议列示的关键科学问题或技 术清单原则上不超过5项;拟解决关键技术当前技术成熟度等级(附件2)原则上不低于5级。

(二)项目原则上不再下设课题方向。研究内容应突出合作必要性、关键核心技术(科学问题)先进性、突破点和 替代指标;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同时应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项目交 示件须为可检验、可评测、可考核的实有成果(例如产品装置、设备等),一般应可由下游用户和市场进行检验。

(三)2019以来省级科技计划或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单 )已经立项支持过的相同或相似的研发内容,不得作为指南建议提报。

(四)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建议人、建议单位、主 管部门重复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对于重复提报的指南建议,将不纳入后续指南建议遴选范围。

(五)本次征集仅需提供指南建议电子版。省科技厅不受理建议人、建议单位直接报送的指南建议省教育厅作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指南建议的统一审核、推荐、报送工作,2月27日为省科技厅接受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各部门、单位如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申报意向的,请于2月9日前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华丽,18253735861(665861)

 

 

 

附件:

附件1:2024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信息表及说明报告(参考格式).docx

附件2: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docx

附件3:2024年省级国际合作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