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6年度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09浏览: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市科协组织开展2024-2026年度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所列申请条件,并获得以下四类单位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

1.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的单位。

2.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单位。

3.市级学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

4.企事业科协和高校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所管理的单位。

同时,注意以下事项:已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协与相关单位联合命名的不再重复申报;市科协2023年及之前命名的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自《办法》印发之日起失效,如重新申报,需按照《办法》要求通过推荐单位遴选和推荐。

二、申报认定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差额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向市科协推荐后方可参评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各推荐单位负责按照推荐名额和《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确定推荐顺序。

(二)初评。市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三)终评。市科协组织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四)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4-2026年度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颁发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单位、本专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实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以认定2024-2026年度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本专业领域优质科普资源,切实推荐科普实效突出、有代表性的科普阵地,引导申报单位对照《办法》加强和改进科普工作,积极拓展科普功能,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若推荐单位推荐基地不符合认定标准,则扣减推荐名额。

(三)加强管理服务。市科协将对命名的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终期科普绩效评估,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市科协2023年及之前命名的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由各县(市、区)科协负责收回。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限额。

本次科普基地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限报1项。

2.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411617点前将《2024-2026年度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名单》(附件2)和《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3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承诺书》(附件4的签字盖章pdf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潘衍有

电话:0537-3616217,15254778525

电子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

附件:附件1 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2024-2026年度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名单.doc

附件3 济宁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4 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