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危化品使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10-13浏览:10

各单位(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危化品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单位科研平台(实验室)

二、有关要求

1.易制毒等危化品必须通过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统一购置,请各相关单位(学院)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申报,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个人购置。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实验室)仅设置1名采购人员,由平台(实验室)负责人担任,每个单位(学院)仅设置1名管理员,由单位(学院)分管负责人担任,并签订风险告知书。

2.请各单位(学院)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采购员及单位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于101317:00前将电子版签章扫描件提交科研处至kypt@mail.jnmc.edu.cn邮箱,联系人:张华丽(665861)。

附件:附件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采购员及学院管理员信息表.xlsx

科研处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