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危化品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单位科研平台(实验室)
二、有关要求
1.易制毒等危化品必须通过“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统一购置,请各相关单位(学院)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申报,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个人购置。原则上每个科研平台(实验室)仅设置1名采购人员,由平台(实验室)负责人担任,每个单位(学院)仅设置1名管理员,由单位(学院)分管负责人担任,并签订风险告知书。
2.请各单位(学院)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采购员及单位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于10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签章扫描件提交科研处至kypt@mail.jnmc.edu.cn邮箱,联系人:张华丽(665861)。
附件:附件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采购员及学院管理员信息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