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7-03浏览:10

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开展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形式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已立项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

(二)检查形式

项目组自查、二级单位考查与科研处审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与过程

(一)项目组自查

项目负责人填写《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

(二)二级单位考查

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对各个项目进行考查,重点考核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科研成果质量等,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中填写考查意见,并对本单位的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2)。

(三)科研处审查

科研处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学校项目管理办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71411:00之前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中期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科研处。电子邮箱:kyjhk@mail.jnmc.edu.cn

四、有关要求

(一)《中期检查报告书》是课题研究的重要文件之一,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考核结果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备案,考核通过者,拨付剩余经费,考核不通过者,中止项目。

(二)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的课题视为检查不合格,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追回相关经费。

五、联系人:

    3616215(自然科学类)

潘衍有  3616217(人文社科类)

 

附件:

附件1.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中期检查报告书(2).doc

附件2.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考核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