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开展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形式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已立项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
(二)检查形式
项目组自查、二级单位考查与科研处审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与过程
(一)项目组自查
项目负责人填写《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
(二)二级单位考查
项目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对各个项目进行考查,重点考核项目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科研成果质量等,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中填写考查意见,并对本单位的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2)。
(三)科研处审查
科研处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学校项目管理办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7月14日11:00之前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中期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科研处。电子邮箱:kyjhk@mail.jnmc.edu.cn。
四、有关要求
(一)《中期检查报告书》是课题研究的重要文件之一,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考核结果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备案,考核通过者,拨付剩余经费,考核不通过者,中止项目。
(二)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的课题视为检查不合格,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追回相关经费。
五、联系人:
田 壮 3616215(自然科学类)
潘衍有 3616217(人文社科类)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