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4浏览:11

各有关单位:

为从国家层面推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命名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掘和利用科学家精神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内核的科学家精神,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39号)要求,拟于5月下旬颁发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证书和授牌。现就我省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展示、宣传我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中,为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家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具备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主要依托科技馆、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科研院所、科技类人物纪念馆和故居等设施建设。

二、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命名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推荐候选基地时不设名额限制,但应坚持标准条件,并应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四、推荐和遴选程序

由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并对推荐材料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由省科协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基地进行审查和评审,并按照名额向中国科协进行推荐。

五、材料报送

1.请于41817:00前,将《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相应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确定推荐名单后,由省科协组织入选单位通过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在线填报《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并根据申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符合要求的机构和单位积极参与此次推荐申报工作,充分挖掘宣传本地区、本领域有关单位开展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联系人:潘衍有;联系电话:0537-36161217;邮箱:kyzhdb@mail.jnmc.edu.cn


附件:

    1.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办法.docx

      2.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docx

      3.承诺书.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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