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1浏览:10

科研实验室相关学院(单位):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教育厅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要求[2022]56号要求,拟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学校、二级单位(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五)实验室场所环境、卫生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门禁监控、实验室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

(七)用水用电、个人防护等基础安全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购置,化学品存放,实验操作安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实验室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贮存站建设等化学安全管理情况。

(九)实验室资质、场所与设施、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人员管理、操作与管理、实验动物安全、生物实验室废物处置等生物安全情况。

、工作安排

(一)9月21-22日,各科研实验室相关单位依据《项目表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并结合2022年7月济宁医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反馈情况(《济宁医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自查本单位科研实验室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附件3)。

济宁医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拟于923日进行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请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师生们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时刻紧绷实验室安全弦,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1.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3. 《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告单》.doc

  

济宁医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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