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6-10浏览:10

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的学科优势,提升广大教师的科技创新水平,提高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使学校的科研工作实现稳步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院士工作站基金鼓励我校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发挥自身优势,申请与遗传学或基因组学相交叉的课题,并优先支持与贺林院士团队/上海浦东解码生命科学研究院大型技术平台(附件1)相结合的项目。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结合自身研究特色,做好研究方向凝练工作,原则上各平台同一研究方向限报1项。

二、资助情况及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项,面上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项。资助经费采取分批拨付的形式,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总经费的40%。附属医院项目立项经费由附属医院按照学校标准予以资助。

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11-202512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从事科研项目的经历,科研作风严谨,学风正派;

(二)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9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三)有延期未结题项目者不得申报;

(四)正在承担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五)承担国家级项目(不含一年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六)本基金不受理教育、教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

(七)申请者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并被SCIEIISTP检索收录;

2.主持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3.前五位获得厅级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

四、进展要求

各二级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在立项文件下达一个月内按照结题验收任务目标要求完成任务书签订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二级单位强化过程监督,在项目周期过半前完成中期考核,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科研处备案,考核通过者拨付剩余经费。

项目实施过程中,院士工作站驻点专家会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方案指导及优化,具体跟踪各项目年度及中期进展,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充分利用院士团队先进技术平台。

项目因故无法按任务书规定时间完成,必须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二级单位和院士工作站审核批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的项目,依据《济宁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

五、结题条件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时必须达到以下任务目标之一:

(一)项目负责人立项国家级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源期刊论文2篇(且1篇在JCR期刊二区);或获得课题相关国家发明专利2项且发表ESI源期刊论文1篇(在JCR期刊二区);

(三)项目负责人作为前三位获得厅级二等及以上科研奖励。

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时必须达到以下任务目标之一:

(一)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

(二)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源期刊收录论文2篇;或获得课题相关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发表ESI源期刊收录论文1篇或EI收录1篇。

(三)项目负责人作为前三位获得厅级三等及以上科研奖励。

论文必须注明院士工作站基金资助项目,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无关的论文标注该基金。(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Research Fund for Academician Lin He New Medicine)。按以上条件结题者,按厅级项目认定。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有意向申报者登录济宁医学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校级项目申报栏目下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申请书》(附件2)及《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评审表》(附件3)。申报者需提交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附件6)至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使用科研秘书账号登录平台,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推荐。二级单位推荐时间截止至627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三)各单位填写《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附件5),经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62817:00前统一报送科研处。

(四)学校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电子版申报书发给上海浦东解码生命科学研究院,由解码研究院从评审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

(五)学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发布立项文件。

七、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联系人:田壮

联系电话:3616215

附件:

1.上海浦东解码生命科学研究院技术平台简介.pdf

2.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申请书.docx

3.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项目评审表.doc

4.2022年度济宁医学院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推荐汇总表.xls

5.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二级单位).docx6.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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