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11浏览:90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安全隐患

请各单位于1月12日前认真组织自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保管情况和高温高压类、高速运转类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并报送《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二、压实安全责任

(一)寒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锁好门窗,并安排人员定期检查。

(二)寒假期间仍然开放的实验室须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值班制度,安排教师值班;对开展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在实验室违规使用电暖器、电饭锅、烧水壶等加热电器设备。

三、实验室开放报备

(一)寒假期间仍然开放的实验室须填写《寒假开放科研实验室信息表》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备案。未报备的科研实验室一律不准开放。

(二)假期进行装修、改造、维修、调试等工作的科研实验室须一并报备,同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烟火。

(三)学校拟在放假前对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寒假期间将对报备开放的科研实验室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本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请于1月12下午五点前将《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寒假开放科研实验室信息表》《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值班表》报送科研处平台管理科。

联系人:张华丽

联系方式:3616225,665861

附件:寒假开放科研实验室信息表.docx

  

科研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