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部分高校实验室发生爆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为进一步确保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维护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我校拟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科研工作的红线,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抓好责任分工、岗位职责、用品管理、教育培训、日常演练、应急预案、紧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出现实验室安全问题。
二、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24 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 1),组织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三、突出排查重点,加强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重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生物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特殊细胞、临床样品、实验动植物、转基因、基因敲除等研究情况;高温高压类、高速运转类、强场类、激光类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情况;
废弃物的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出具书面整改意见。
请各单位于11月01日17:00前将专项检查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张华丽,电子版材料发送OA邮箱。
联系电话:0537—361622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021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附件(KB).doc
科研处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