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3-31浏览:10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鲁科协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市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

三、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人选范围包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四、材料提交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①推荐工作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②《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3份(辅助材料附后装订,可附复印件,不予返还),汇总统计表1份;③体现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者照片3张(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工作报告报送纸质版即可,人选推荐表(不含辅助材料)、汇总统计表须同时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只需要电子版。推荐材料原则上不应涉及国家机密。

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限报1名,已获得往届“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各推荐单位请于4月1日17:00前将有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时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潘衍有,联系电话:0537-3616217。  

附件:

1: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1年“济宁最美科技工作者” 推荐人选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