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时间安排
(一)培养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联合专项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时间段内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依次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和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1.2018年1月1日9:00至2月2日16:00;
2.2018年8月13日9:00至9月17日16:00。
(二)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结题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基金委将在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90日内组织会议评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费决算。经费决算表中经费支出的前三项不能只填写合计,需要分类填写清楚。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财务处和审计处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二)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三)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二级单位限项规定。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各二级单位下一年度省基金申报限项方式依据2013年、201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在2018年有效申报数量的基础上,核定各单位申报2019年度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的申报总数,对结题率低于50%的,暂停2019年度申报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首页项目负责人签字处必须先签名后扫描插入结题报告中。
2、标志性科研成果清单填写标志性成果 1-2 项,最多填写2项。在这一项的表格后面附标志性成果影印件,成果完成人及标注资助位置需用下划线标出。
3、联合专项需填写团队建设情况。
4、项目已延期的必须填写项目延期结题原因。
5、主要研究人员名单必须与任务书一致,前期已办理人员变更且省基金委盖章同意的可按照变更后的人员名单填写。
6、填写结题报告前需先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是由系统内结题报告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
各二级单位要督促本单位项目承担人员按时提交结题报告,截至2018年2月2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若有不能按期结题影响各二级单位申报的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537-3616215(科研处计划科)
0531-66777026(基金委)
技术支持:15806623659
科研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