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第九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现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各部门、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条:
1.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自然科学基金至少各1项;
4.前5位获得过省及以上奖励;
5.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文章影响因子累计大于20。
三、材料报送。按照《通知》要求,所有材料须在11月10日下午4点前报科研处。另外,有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报送原件。
四、联系方式:
谭文彬,0537-3616216,1392144@163.com
科研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