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培养我校优秀科研人才,组织开展2017年度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类别分为科技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和专项项目。科技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专项项目包括精神医学、法医学专项,每项资助金额为4万元;扶贫专项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自身研究特色,做好研究方向凝练工作。重点支持基础与临床结合、以“疾病为单元”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作风严谨,学风正派。
(二)申请者为我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不得同时申报2017年济宁医学院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
(四)各附属医院按学校要求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附专家评分)后报送学校科研处。立项后经费由各附属医院以不低于学校标准资助。
(五)“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神经生物学实验室、行为医学实验室、肿瘤精准医学实验室、医学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及山东省出生缺陷研究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等单独组织推荐。各平台要结合自身研究特色,认真凝练研究方向,原则上各平台研究方向不超过四个。
(六)有延期项目者不得申报。
(七)人文社科类项目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八)扶贫专项要针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
(九)本基金资助项目领域不包括教育、教学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者下载并认真填写《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申请书》(附件1)及《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评审表》(附件2)。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附专家评分)进行排序后上报。
(三)各单位填写《申报2017年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推荐表》(附件3),加盖本部门公章后连同《申报书》一式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科研处将根据各院系上报项目及资助经费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 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项目(包括各附属医院)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管理。
(二)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需和学校签订正规的合同书。
(三)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四)各单位对教师科研扶持基金进行进度检查,对于不能按计划执行的立项项目,学校将追回资助经费,并按照《济宁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处理。
五、结题要求
(一)科技类、精神医学、法医学专项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1篇文章被SCI、EI、ISTP、SSCI、A&HCI、ISSHP检索收录;
2、发表一类核心(以学校2014版期刊目录为准)论文2篇或出版国家级出版社著作1部;
3、获得相关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1项。
(二)人文社会科学、扶贫专项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发表一类核心(以学校2014版期刊目录为准)论文2篇或二类及以上核心3篇(以学校2014版期刊目录为准)或出版国家级出版社著作1部。
联 系 人:韩莎
联系电话:3616216
科研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