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济宁医学院国家和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6-13浏览:2

关于申报2016年度

济宁医学院国家和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提升广大教师的科技创新水平,提高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使学校的科研工作实现稳步发展,国家和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分为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与国家和省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国家和省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3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为1-2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在申报当年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重点资助具有科研潜力的青年教师和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高年资教师。

2.已经获得国家级课题(不含一年期项目)尚未结题者和有延期项目者,均不得参加申报。

3.申请者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被SCIEIISTPSSCIA&HCIISSHP检索收录;

主持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首位获得厅级二等奖励1项;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最新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进行填报。申请者下载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附件1) 或《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附件2)

(二)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单位将审核后的课题汇总,并填写《2016年济宁医学院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本部门公章后连同《申请书》一式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学校评审。项目评审程序包括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申请人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答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四)截止时间:20166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 人:韩莎(自然科学)  戈文鲁(社会科学)

     联系电话:0537-3616216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关于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

4. 济宁医学院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部门汇总表

                                    科研处

                201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