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时间:2016-04-11浏览: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全省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全省执行统一的国家实验动物质量标准,尚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第三条  全省实验动物质量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网络。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省内从事实验动物研究、繁育、饲养、供应、使用、检测以及动物实验等一切与实验动物有关的领域和单位。 
 
        第二章        实验动物的生产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