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科研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

时间:2016-04-11浏览:25

济宁医学院科研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在职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逐步完善科研奖励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科研津贴包括科研项目津贴、发表及收录论文津贴、出版学术著作津贴、科研奖励津贴、职务发明津贴及学术兼职津贴六大类。津贴发放到课题组,由课题组长根据每位成员的贡献大小自主分配。

一、科研项目津贴

1、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承担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或其科研主管部门下达的纵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软科学、教学科研项目。我校协作并划拨有专项科研经费的横向科研项目亦属此范围。

2、纵向科研项目津贴计算方法为:项目级别津贴+经费津贴。

上级科研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地市级四个级别,各级别对应的津贴标准见下表:

 级别

分类

标准项目津贴(万)

             

国家级

重点

10

指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863”和“97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

一般

4

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发改委项目等

省部级

重点

3.2

指国家各部委、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省社科规划办等部门重点项目

一般

2.0

指国家各部委、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省社科规划办等部门面上项目

厅级

重点

0.6

指省属各厅局重点项目

一般

0.3

指省属各厅局面上项目。

地市

重点

0.2

指地、市科技局等重点项目。

一般

0.1

指地、市科技局等面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