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于结题的科研项目:
1.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人文社科项目
3.政府部门的一般计划项目取得的理论成果
4.不具备鉴定资格及条件的课题。
办理结题提交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研究工作报告
3.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学术交流等其他附件复印件按须序竖装成册(一式五份)。
材料经各院系部审核登记后送交科研处成果科,由成果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计划下达部门汇报并办理结题手续。
二、适用于鉴定的科研项目
1.凡列入政府部门计划内的应用技术类科研项目
2.少数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类科研项目
共有三种鉴定形式:函审鉴定、会议鉴定、检测鉴定。
鉴定查新要求:申请前首先到省科技厅授权的查新单位去查新检索。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需到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查新;其他部门项目只要是科技厅授权单位即可。
成果达国际水平的一定在进行国内外检索,国内水平的只进行国内检索即可。
成果鉴定内容要求:
1.与项目立项合同题目相同、研究内容要求一致,并达到各项指标,圆满完成计划任务,允许有所突破,按照项目完成时间,并经科研处计划科同意方可鉴定;
2.注意不同项目级别不同,不能混同一个项目一起鉴定;
3.所鉴定项目需经学校立项。
4.鉴定所提供的材料应是申请立项时间以后所形成的材料。
5.各种送检材料单位必须是济宁医学院。
6.完成单位中有合作单位的应与申请立项确定的合作单位相同。
7.立项的题目有开发的字样,鉴定材料要提供用户出具的相关材料,立项的题目有研制的字样要提供新产品
8.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项目函审鉴定时课题名称、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排序不能有变动,如确实需要变动一定要提前提交变动申请报告,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按变动后的内容进行申请。
(一)要求函审鉴定的科研项目:所有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项目;省教育厅资肋经费3万元以下项目;部分省软科学项目、省计生委项目。
函审鉴定需准备材料:(A4纸打印装订)
1.填写: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一式三份)。
2.填写: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 (一式十份)
3.鉴定材料:
⑴研究工作报告:3000字左右(课题名称、项目来源及编号、立项背景、主要研究过程、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存在问题今后打算)
⑵研究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原理、工艺路线、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⑶检测、测试报告。(物化类技术成果需要)
⑷查新报告(由授权的查新单位提供的查新检索报告)。
⑸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⑹国内外同类研究对比分析报告
⑺用户报告(单位试用或采用证明,推广应用效益证明,发表的论文)。
个别研究项目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质量标准、三废处理报告、毒性试验报告、实验动物合格证明、设计与工艺图纸、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报告等。
⑻科研任务书或合同书
⑴-⑻按顺序装订成册
填写制作鉴定证书(一式十五份)
注:省中医管理局项目在鉴定申请时需增加准备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二)要求会议鉴定的项目:山东省科技厅、济宁市科技局项目全部要求会议鉴定;省教育厅资助金额3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分应用性基础研究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一般也要求会议鉴定。
会议鉴定需准备材料:(A4纸打印)
比函审鉴定要增加:
⑴鉴定大纲:(课题名称、项目来源及编号、鉴定依据、鉴定内容、鉴定程序、提交鉴定的材料目录等)。
⑵技术报告的3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
⑶原始实验数据和记录。
其他材料同函审。
鉴定意见:会议鉴定需提前起草好专家鉴定意见,函审也可起草鉴定专家参考意见。
鉴定专家聘请:由课题组提交拟定鉴定专家名单,专家人数不少于7位。
要求:⑴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博导、具有高级职称专家);
⑵外单位人员,一个单位不能超过2人,总体不能少于5个单位,政府官员、合作单位、本单位成员不能作为专家)凡是涉及交叉学科项目鉴定,所聘请专家要有各方面专业专家,并指定鉴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三、所需(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表格到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
四、科技成果推广:
1.及时撰写科技成果推广简介内容(文字材料控制在1000字左右):
内容要求及格式: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成果简介:
推广应用范围、条件和前景: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2.课题负责人进行成果登记(济宁市科技局要求不做成果登记,鉴定证书不给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4.0》登记。登记系统请到科研处常用下载区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填报数据后导出DAT文件报学院科研处,由科研处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方可申报上级各部门科技奖励。
3.成果推广制作展板提供材料
⑴成果相关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
⑵成果文字介绍材料3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