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处全面工作,主持处务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协调各项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制订本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
三、按照国家科研工作方针和省、主管厅、委科研发展规划,编制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项目计划。
四、起草或审核各种与科研工作有关的申请报告、请示报告、对外联系公函,审查各种科研项目申请报告、投标书、报奖材料及各种报表等。
五、制定学院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有关科研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六、做好本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学习、科研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加强科研管理队伍的建设。
七、负责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科研仪器设备、药品材料、实验动物等购置的审批和签字报销工作。
八、定期组织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协助课题组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九、负责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研奖励工作。
十一、负责专利申请与管理、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开发工作。
十二、负责学术交流、科研情报和学会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科研统计、科研档案和科研保密工作。
十四、负责科研史志、大事记、论文著作发表、科研奖励、学术活动等日常登记工作。
十五、负责研究所、室的建设、新建、调整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六、在学院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抓好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遴选、扶持和培养工作。
十七、负责研究生学历教育和学位工作。
十八、带领全处人员积极开展科学化管理和决策的软科学研究工作。
十九、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处长空职或因故离位时主持本处日常工作,代行处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