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时间:2019-08-28浏览:494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进入填写项目计划书栏目进行任务书填报。

二、填报要求

1、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按“批准通知”、“通用计划书填写说明”等相关要求填报。

2、经费预算部分务必重新下载“预算说明书模板”填报,不可删除预算说明书中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位置。

3《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避免浪费资源和重复劳动;

4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青年基金)须补交“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章页纸质材料订在计划书之后(两份任务书均需装订),一并报送。同时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含负责人签字、合作单位盖章、伦理证明,专家推荐信等、境外人员无法签名的附知情函)。

5、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的,需在预算说明中明确任务分工和经费分配方案,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需要提交科研处留存;

三、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201996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提交工作。科研处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关注系统,如项目计划书退回,请及时修改,及时提交。

22019915日之前报送纸质版计划书,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交至各单位,由各单位统一送至科研处(办公楼211室)。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财务部门公章、科研部门及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科研处整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再次提醒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尤其注意劳务费、管理费、仪器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的比例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其余科目可微调,不建议做过大调整。

2、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请保证预算表与预算说明中的额度一致。

3、请给出劳务费发放标准、人数以及发放月数(发放月数请按照参加项目的月数计算)。给出会议费预算依据,会议费应按会议规模、天数预算,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

4、研究经费栏中的其它支出一栏如果有预算金额,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中写明具体的支出项目,不能写成不可预见费等笼统模糊的支出说明。

5、不可删除“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表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位置。

6、项目预算中不得列支办公用品、办公室饮用水、个人办公电脑等非项目直接相关费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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